Saturday, May 12, 2007

First person sued for posting songs on blog

Yahoo 新聞 | 部落格貼歌違法!高職生判刑5月

這高職生太天真,笨笨的幫人家做免費宣傳卻被判侵權賠錢還要坐牢。台灣的 IFPI 已經很客氣了,目前為止只找了幾個代罪羔羊;美國 RIAA 曾經每個月找一堆「疑似抓MP3」的人庭外和解,不管你是否有抓歌的確實證據,反正你沒錢請律師就一定要付錢和解。


網路,使人們接觸到現實社會的黑暗面,很多人卻不自知。請學會保護自己,不然就多多之持有開放使用權的地下/非主流音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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