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y 04, 2010

Time square car bomb suspect caught...

已經抓到了,好快,超驚人

一般這種大案件都習慣等幾個禮拜以上的新聞連續追蹤報導說...

這辦案效率之快簡直是讓案發到抓人之間發生的事件還不夠John Grisham寫一本小說XD

這次事件:
車子未爆提供大量線索->由引擎號查到車子原賣家->發現兇手拿來當汽車買賣聯絡用的email帳號還在用->從email帳號確認兇手身份->對國家安全局公佈追緝兇手->乘客名單比對在飛機上找到兇手
6個步驟逮人,真的是簡潔俐落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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